哥哥隐瞒家庭真实经济状况。” “并一直打着我的名义,向我哥哥梁浩索要财物。” 被告律师立刻打断: “反对!证人年纪尚小,其证言可能受他人影响!” 周律师冷静回应: “法官大人,证人虽未成年,但已满十四周岁,具备认知和陈述能力。” “其证言与我方提供的客观证据相互印证,所以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吴翠兰死死盯着我和弟弟,眼神像要吃人。 但她只能是无能狂怒,因为证据她是一点也拿不出来。 她只能站起身: “法官大人,我丈夫在世的时候,答应我,全部遗产都归我。” “而且当时也是他跟我去银行办的手续!” “我花自己的钱不犯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