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何仙咕更新时间:2026-04-10 19:33:08
打工人平平无奇的一天,小暑早起出门上班,门外却出现一位不速之客。女人红发红衣无风自动,张扬似火,额间一点朱砂,连瞳孔也是幽幽的深红,貌美近妖。小暑:cosplay?女人广袖拂过,小暑扑通跪倒,双手被迫捧高。对方微微一笑,纤纤玉足落于她掌心,昂首睥睨,“凡人,你的王回来了。”小暑:起猛了。*烛龙,传闻中的半神,据说开眼为昼、闭眼为夜,神通广大。自称是烛龙的红衣女人搬进了小暑的家,住她吃她喝她,还迷上小龙虾。“低贱水族,也敢在本王面前称龙……吧唧吧唧,人间竟有此等美味。”小暑驱赶不得,不情不愿与她同住一个屋檐下,起初以为她们只是短暂的同居关系,待缘分了结,对方自会离开。直到有一天,小暑发现,这条贪婪的母蛇每晚都偷偷爬上她的小床,蛇身与她紧紧绞缠在一起。“无耻!下流!”小暑谴责。冰冷猩红的蛇信扫拂过小暑的脸,红发女子撑身在上,嗓音低沉喑哑,“凡人,可愿献祭于本座。”小暑:“不愿意。”*成为女王祭品的第n天,小暑四肢健全,五脏俱在,只是夜夜受刑,苦不堪言,常常以泪洗面。每每夜幕降临,女王俯视着面前这具年轻的身体,“本王的祭品,今日依旧如此美味——”女王攻/轻松有趣/日常下本要写的:《十年挚友把我写进颜色小说》,求收藏文案:一大早,陈默就收到好友发来的颜色小说截图,她抬腕看表,才八点。[你欲望很强。]红笔勾画出重点,好友将截图二次发送。[看清楚,主角是你的名字。]陈默起初以为是巧合,直到她发现主角身高、发型、穿衣风格,包括眼尾小时候调皮留下的疤,都跟她分毫不差。小说是五年前写的,作者未签约小透明,文笔这东西见仁见智,但内容实在劲爆——书里说她能把人做晕!陈默沉默了很久,转脸望向身边熟睡的某人。她的挚友,许愿。*许愿几年前写了本颜色小说,不为获利,纯个人爱好(满足臆想),后来开始工作再也没管过,几乎快忘了这事。直到有一天,她突然收到巨额打赏,读者真诚私信:[怎么不写了?]许愿抽空继续更新小说,奈何年龄渐长,有些力不从心,无法满足读者需求:[江郎才尽,抱歉。][没关系,我可以帮你。]读者却回答。帮我,怎么帮?许愿正百思不得其解,挚友为她端来热茶,从后半拥住她肩膀,“忙什么呢,还不休息。”*陈默对许愿不是没动过歪心思,可她向来谨慎,只怕一步踏错,万劫不复,她们连朋友也做不成。试探着迈出第一步,许愿懵懵懂懂,抗拒软绵绵,陈默也不曾明示。她会照着书里写的,那些场景和姿势,跟她全部实践一遍。也实在好奇,许愿到底会不会被做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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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 普通人百灵跟她们一起出门,几人在路口分别,小暑心里还挺不是滋味的。 “我们终于住到一起了,可以一起出门上班了,可是却不在一个方向,以后也不能一起工作了。 ” “重点不是我们已经住到一起了吗?”百灵拉着小暑的手,左右晃晃,“下班,周末,我们有很多时间可以一起玩。 ” 小暑仔细一想,“也是。 ” 茍富贵,毋相忘,她转头问阿鼓:“可以把百灵也变成妖怪吗?我想跟她一起。 ” “啥?”阿鼓手拢在耳朵边,“你要不要听听自己在说什么。 ” 百灵大笑,随即摇头,“可是我不想变妖怪,也不想有什么特异功能,这样平淡的普通人的生活很好。 ...
她,是令人闻风丧胆的世界第一天才杀手,冷酷无情,杀人于无形,却被组织欺骗利用,惨遭杀害。一朝重生,成了个又胖又蠢的废柴女学生?胖?瘦下来惊艳众人!蠢?京大校长亲自登门招揽!废材?黑客大佬舔着喊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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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词条更离谱。影帝裴冠是我的亲表哥,我初来娱乐圈,就跟表哥拍了部戏。剧组片场里多说了两句话,就被有心之人扭曲事实。不过就是我在拍戏片场的时候,买了点吃的,我问他吃不吃,他当时想睡觉,所以冲我挥了挥手,盖着被子在躺椅上睡了起来。结果现在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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