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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她一直过着很简单平稳的生活,养了一只猫,谈论我们未来要领养几个小孩,大部分都我下厨,因为她的刀工实在...令人畏敬!她喜欢游泳,而我喜欢爬山,她喜欢热闹,而我喜欢安静,看似大相迳庭,却又调和。
「毛毛你要带走吗」毛毛是我们养的猫。
「我可能不太方便,但如果你不行,我就带牠走。」
「我会搬回去跟我爸妈住,到时毛毛就不会太无聊了,对不对呀毛毛!」
「你要搬回去为什麽」
「这里是"我们"的家,但是现在,你是你,我是我。」
「嗯...」
和我大学si党登记结婚完我就马上飞巴黎了,事实上他的父母就没有反对他和他nv友,只是希望身分证上配偶栏是有後台的名字,而我只是个懦夫。
多年过去了,我已经记不得我多久没闻到台北的空气,我依旧单身,专心於事业上,我有了自己的一间小公司,因为现在经济状况允许,我养了一只名为毛毛的猫。
据说她已经有新的伴侣,我很高兴,真的。
如果哪天我们再相遇,我不会和她说我有多想她,我有多痛苦,我有多想和她分享巴黎的一切,我有多想在冬天的夜里抱着她。
我想我只会和她说:「imstillloveyou.」
裴珩能找个女大学生,我也能找个男大学生。我端着酒杯跌跌撞撞的走过去,伸手拍了拍那个年轻男孩的肩膀,帅帅哥,喝酒吗?我请请客年轻男孩转过头,很清俊,有点奶油小生的感觉。他先是惊讶的看着我,然后就略带抱歉的摇摇头,不好意思,姐姐,...
他发狂伤害了她!五年后,他携十万弟子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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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一坐在窗边,望着不断退隐的乡村风光。16年了,她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离开这里了。让开,让开从特斯特湾到北城站的绿色列车上突然发生了骚动。几个西装革履气势汹汹的男人从车厢里穿梭而过,停在一个穿着白色运动衫和奶奶裤的女孩面前。抬起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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