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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兴云庄的后墙大约一里地的位置。
他们自兴云庄出来,绕了一圈,又回到了兴云庄。
这家小店已经开了十三年了。李寻欢十年前离开兴云庄,
也就是说他之前还住在兴云庄时,
这间店便已经陪了他三年。
他此刻才第一次来到这间店。
这是一间小店,
面积不大,只有几张桌子,
但是很干净,
甚至于太干净了。
即使是那些城中心的豪华酒楼,也做不到如此干净。
这里平日鲜少会有客人,整间店便只有那孙驼子一个人打理。
夏初儿和李寻欢走进去的时候,
孙驼子正在擦桌子。他擦的很用力,很专注,
仿佛他根本不是在擦桌子,而是在做什么精密的实验。
他们在角落里坐了下来。
李寻欢要了一壶酒,一盘牛肉。夏初儿要了一壶茶,
和一盘青笋,她终究是不喜欢喝酒的。
孙驼子沉默的把酒和肉给他们端了上来。
这笋炒的很好,
装在盘子里看起来清淡却美味,令人食欲大开。
李寻欢却一口都没有吃。
“你从来不吃笋吗?”夏初儿问道。
李寻欢摇摇头。
夏初儿道:“过敏?”
李寻欢道:“只是不喜欢。”
夏初儿忽而一笑,
道:“原来李探花也会挑食。”
李寻欢笑道:“姑娘可是觉得在下很幼稚?”
夏初儿莞尔道:“不,很可爱。”
她越了解李寻欢,
越发现他这个人其实同传闻中是完全不同的。
传闻里的他是个声名狼藉的浪子,但是她看到的李寻欢,
却是一个专情到极致的人。不仅如此,
他热爱生命,尊重感情,
他的飞刀虽然例不虚发,却绝不会轻易出手。他杀的每一个人,都是该杀之人。
他还是一个愿意为朋友付出一切的人,他愿意自己去替他们承受一切伤痛,他在意他的朋友甚至多过他自己。
但他同时又是一个极有童心的人,想到他方才在集市上扎飞镖,夏初儿就忍不住想要微笑。
他身上还有其他的小特点,例如挑食,不吃笋……但是这却让他更加真实,更加可爱,更加像一个真实的人。
他当然是一个真实的人。
名满江湖的小李探花,似乎早已成为一个神话,但是谁还记得,他也是一个人。
也是一个会痛会爱的人。
她喜欢这样的感觉。
一点点去探究他身上的每一点特质,每一次发现都令她充满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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