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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处默被说得不好意思起来,当时只顾得吃了,没想到要留一点下来。
等到他想起要留一点的时候,就只剩这两颗玉米了。
他还是拼了命把自己的馋劲给压下去,才忍住没把这两颗玉米吃掉了。
“陛下恕罪,我也是”
李世民摆摆手:“无妨,处默能把玉米拿回来就是大功一件。”
“还剩多少玉米都没关系,反正明天再去小郎君那里拿就是了。”
“就算只有两颗玉米,也可以尝出味道了。”
说着,他就要把玉米抠下来尝尝。
这时程咬金叫了一声。
“陛下且慢。”
李世民停下手看着他,其他人也不知道这是怎么了,纷纷侧目。
“陛下的饮食怎么能没有人试吃,微臣愿意效劳。”
还没说完,程咬金就伸手从玉米棒子抠下一粒玉米,扔到了嘴里。
他的动作一气呵成,快捷无比,让众人都来不及表达他们的鄙视之意。
你儿子拿来的东西,他自己都吃过了,你还担心有毒?
明明是抢陛下的吃食,还说得这么理直气壮,不鄙视都不行。
李世民也是哭笑不得,没好气地问:“那我现在可以吃了吧?”
程咬金脸不红心不跳:“我觉得没问题,陛下请。”
李世民抠下最后一颗玉米,放入了口中。
“嗯,味道还不错,还是甜的。”
程处默道:“听小郎君说,这玉米是煮的,除此之外,还可以烤,也是另一种风味。”
哦,还有多种吃法。
李世民对此很满意,颗粒饱满,数量多,味道还不错的玉米值得期待。
就等着今天晚上,程处默去找小郎君拿玉米种子了。
午时,吴平到程府去拿车。
程咬金喜欢大清早骑着自行车去上朝,跟官员们显摆,下朝回府后,自行车就放在府中,等吴平来拿。
午时到西市关门这段时间,正是西市最热闹的时候,吴平这时候用车刚刚好。
吴平跟门房打了声招呼,熟门熟路地从侧门将自行车推出。
这时,身后传来程处默的声音。
“吴平,等等,我有事问你。”
吴平停下脚步:“处默兄,何事?”
程处默上前揽着他的肩膀说道:“吴平啊,昨晚去小郎君那里,你买了什么东西?”
“哦,我买了一支强光手电。”
“真的?巧了,我买的也是强光手电。对了,你那强光手电还在吗?”
“在啊,在我家放着呢。”
“那强光手电你点着了吗?”
“点着了,亮着呢,晚上可好用了。”
“是吗?你那强光手电没有被烧坏?”
“烧坏?为什么会烧坏?”吴平有些不解。
“不是,你点它,然后”程处默突然不吱声了,吴平手中的强光手电没有被烧坏,说明他用对了。
自己的被烧坏了,那就是自己笨,不会用了,这个可不兴往外说。
“不是,你听错了,我是说摔坏了,没法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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