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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州”的含义和数量是经常变化的。
史记记载,大禹治水时,将天下分为九州,即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州。
汉武帝时期,重新划分行政区域,将国家划成十三块,以“州”命名。
那时,州的长官叫“刺史”,由中央任命。
到东汉末年,各州人事权实际上独立了,不受中央委派,差不多等于是诸侯,其长官便改称“州牧”。
“牧”字的甲骨文字形是人手拿鞭子驱赶牲畜。州长官名用这个“牧”字,正是取“州民乃州官之畜物”的意思。
后来有句话叫“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其实是把州官形容的太仁慈了。
说出这句话的人是宋朝大文人陆游。他表面上是在踩州官,本质上是为州官洗白。因为他的潜台词是“州官与百姓的行事准则等同”。
州官的行事准则,什么时候与百姓等同过?!
史上没有结束,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