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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敏神情复杂地盯着董华。
她本来还觉得陈苗苗想多了,可等她走近了,瞧见董华身上穿的衣服鞋子时,竟说不出一个字来了。
袄子上打满补丁,棉裤也是。
就连脚下穿的鞋子,也都是老一辈干活时爱穿的解放鞋。
鞋沿和鞋底和裤腿的地步都沾满了黄色的泥土,就连鞋头也破了洞。
她完全无法将眼前狼狈的少年和曾经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联系在一起。
而此刻她们所处的百货大厦,所销售的东西都是中高端货,随便一件东西,价格都不便宜。
少则几块钱,动辄随随便便几十块也是正常的。
根本就不是卖给董华这种阶层的人。
换句话说,只有有钱人才能在这里买得起东西。
而这样的他,怎么可能消费得起?
他配吗?
现在他不过就是个贫困户的儿子,还穿着这样破烂。
他要是买得起这里的东西,她就不姓程!
程敏再次将董华从头到尾打量了一遍。
怕不是,真的如同陈苗苗所说,他冲着自己来的吧?
不知为何,当这个猜测闯入脑海的那一刹,她对董华多了一丝厌恶。
现在的自己和他,可谓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完全就不可能了。
他怎么还好意思对自己有非分之想?
他可是贫困的儿子呀!
泥腿子一个!
而她,是高高在上的服装厂千金!是他一辈子都够不着的高度!
就凭现在的他,也想跟自己“再续前缘”?
别开玩笑了!
他们早就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了!
忽然,一个更加大胆的猜测再次闯入她的脑海。
他这么处心积虑地接近自己——该不会是为了她家的钱吧?
毕竟,他那么穷。
而她家的钱,都够他花上一辈子了。
哼!不要脸的东西,居然不想努力走捷径!
她程敏最看不起的就是靠女人的男人,很不幸,曾经的自己爱慕的那个男孩,终究还是变成了自己所厌恶的人。
而此时。
董华正把售货员从玻璃柜里拿出来的珍珠膏拿在手里仔细看了又看。
售货员往他的手背上涂抹了一些,让他亲自感受珍珠膏的质地。
珍珠膏很香,质感很细腻,涂到手上很滋润。
以前还在沈家的时候,他从谢巧梅的梳妆台上见过这个牌子的珍珠膏。
每次她用的时候,都有一股清香,闻着很舒服。
他把这瓶永方珍珠膏放回玻璃柜台上,又让售货员拿出另外一种价格相对便宜一些的白雀灵。
在这个人均二三十元月薪的年代,那么一小瓶永方珍珠膏就顶半个月工资。
他很清楚自己要是买回去,王笑萍和叶云晴肯定舍不得用,肯定会找理由推脱,甚至叫他拿去退了。
他还记得,自己上回卖了狐狸皮后,给家里每个人都买了新衣裳,新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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