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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一晃而过,盛夏的闷热消除了几分,婚宴的时间即将到来。
陆清萍是一点都不紧张的,毕竟早就结婚了,也早就住到了一起,这些事儿,在她眼里,也不过是做给别人看的。
所以,更要做得漂亮些。
衣服是她自己做的,红色的上衣,手工的布纽扣,搭配了过脚踝的长裙,还有双红色的绣花鞋。
现在结婚就图个喜庆热闹,红色热闹,又是旗帜的颜色,大家都喜欢用的,她自然不会独立特行。
虽然早就试过了,她还是想再试试,看看是不是还是合身的,要是有问题也可以连夜改。
至于傅尧的衣服,也是她做的,原本是打算给他做一身黑色的西装,算是半个款式的中山服。
不过,他强烈要求也要红色的,陆清萍为难了好久,还是没能拗得过他的意思。
红色的西装......
还不是酒红色或者深红色,就是和她穿的差不多的布料和颜色,那是鲜红色......
刚刚才做好的,让他试去了。
陆清萍想象不到他穿起来会是什么样子,不过也没那么在乎,反正准备了别的衣服。
实在是不好看,再换就行了。
正往脚上套着鞋,就见他从楼上下来,陆清萍一时间都忘了动作。
他本来就生得很好,气质偏冷,这身鲜艳的衣服穿在他身上,综合了些许冷意,连带着身上的气质都暖了几分,有些潇洒恣意的模样。
闲适的走下楼,挑眉问她,“是不是很合适?”
陆清萍点点头,“是,好看。”
她错了。
有的人就是什么衣服都合适,不挑。
傅尧走到她身边,“我的眼光一向不错。”
陆清萍见他自得,抬眼看他,见他眼里笑意弥漫,波光粼粼,才后知后觉,他这话一语双关。
眼光好,指的是这身衣服。
也指她。
突如其来的委婉情话,令她有些不自在,她向来羞于说这些,听了也不知如何是好,只能垂头继续穿鞋的动作。
因为低头,头发从肩头滑落,傅尧伸手给她拉回去,手掌握住她的脚,拿过她手里的鞋。
陆清萍急忙抢,“不用,我自己来就行。”
她确实得天独厚,生得还行,天生皮肤就好,可以算得上是个小美人儿。
可偏身手脚都长得不太好,手指因为小时候常年干活,骨节有些大,至今都还挺粗糙,上面细小的疤痕纵横交错。
不过乍眼一看还行。
这双脚......
她就不太喜欢了。
因为小时候穿的鞋总是不合脚的,而且经常都是鞋小,要么就是田泥里泡着,五个脚趾的骨头因为挤压,骨节的地方凸起,看起来就像一个个的小包。
她从来都是不在意的,也不仔细打量观看。
可握在他修长洁白的手里,显得那么难看,她十分不自在。
傅尧握住她抢夺的手,若无其事地说道,“要结婚,男人是要给女人穿鞋的,这是规矩。”
陆清萍松开了手,蹙眉,“哪来的规矩?”
傅尧轻柔的把鞋给她穿上,才笑,“我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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